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目前已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在当前国际金融危机的背景下,旅游业对扩大内需、保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从一定意义上说,大力发展旅游业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重要一翼。
一、充分认识旅游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 旅游业兼具经济功能和社会功能,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 旅游业是国民经济和现代服务业的重要产业。国家统计局依照世界旅游组织推荐的旅游卫星账户统计方法,2004年首次通过核算表明,旅游业增加值已占我国GDP的4.05%,在我国服务业中举足轻重。旅游业综合性强、关联度高、拉动作用突出,囊括“行、游、住、食、购、娱”六大产业要素,涉及29个经济部门,直接和间接影响细分行业109个。旅游消费不仅直接拉动了民航、铁路、公路、商业、食宿等传统产业,也对国际金融、仓储物流、信息咨询、文化创意、影视娱乐、会展博览等新型和现代服务业发挥着重要促进作用。2008年,旅游业总收入占服务业增加值的9.6%,旅游创汇占服务贸易出口总额的33%。 旅游业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和扩大内需的优势产业。旅游业具有抗冲击、易恢复的产业韧性,对化解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和扩大内需具有特殊作用。2008年,我国旅游业遭受了南方雨雪冰冻、四川汶川大地震和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但由于实施了“乡村旅游倍增计划”、“旅游促进就业行动计划”,引导有关城市发放旅游消费券等,到今年上半年,除入境游有所下降外,实现国内旅游10亿人次,增长10%,出境游也持续增长。旅游消费对相关产业产生了直接的拉动作用,对住宿业的贡献率超过90%,对民航和铁路客运业的贡献率超过80%,对文化娱乐业的贡献率超过50%,对餐饮业和商品零售业的贡献率超过40%。 旅游业是促进“两型社会”建设的先导产业。旅游业具有资源消耗少、环境要求高、可持续性强的特点,是全球公认的“朝阳产业”,是推动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先导产业。黑龙江、云南、贵州、广西等林区通过发展森林旅游,变毁林的“砍树”经济为可持续的“看树”经济。辽宁阜新、黑龙江伊春、云南东川、河南焦作等一批资源枯竭型城市,把旅游作为接续或替代产业培育,较好地实现了产业转型升级。安徽皖南民居、浙江河姆渡遗址、云南丽江东巴文字、贵州黔东南侗族大歌等人文资源,通过旅游业得到了较好保护和利用。近年,各级旅游部门倡导生态旅游、绿色旅游,推动旅游企业绿色经营,强化旅游景区、旅游城市的环境责任,有力地推动了生态文明建设。 旅游业是推动社会进步的和谐产业。旅游业就业层次多、方式灵活,市场广阔。世界旅游组织统计,全球每10个就业岗位就有1个与旅游业有关。目前我国旅游业直接或间接就业6000多万人,相当于全国就业总数的7.8%。旅游业在脱贫致富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具有见效快、返贫率低、示范性强的特点,据不完全统计,全国通过发展旅游已使占贫困地区总人口约1/10的人实现脱贫。旅游业所带动的人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等,促进了产业结构调整和区域协调发展。井冈山、延安等革命老区通过发展红色旅游,已取得明显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益。此外,通过旅游活动,旅游者不仅增长了知识,也增进了不同人群间的互信,促进了人的全面发展与社会和谐。 旅游业是促进对外交流的“窗口”产业。旅游业已成为“让世界了解中国,让中国走向世界”的窗口,成为国际社会认知中国形象、感受中国发展的重要途径。旅游业是我国民间外交的主渠道,2008年入境过夜旅游者达5305万人次,约1/4是商务旅游者,成为吸引外商的重要渠道。我国公民出国(境)旅游已达4584万人次,公民出国(境)旅游目的地国家和地区达137个,我国已是亚洲最大的出境旅游国。旅游业也是我国对外开放的试验田和排头兵,在我国全面兑现加入WTO承诺后,世界主要国家在华设立旅游办事处超过100家,全球知名饭店品牌进入中国已有49家,批准设立的外资旅行社有30家。
二、全面把握旅游业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当前,在国际金融危机仍在持续的背景下,充分认识我们所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对于大力发展旅游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为旅游业提供了基础性支撑,同时也对旅游业供给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旅游业保持了高于世界旅游业10个百分点的增幅,一个重要因素就是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当前尽管遭受了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但我国经济向前发展的总趋势没有变,支撑旅游业发展的能力不断增强。随着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居民消费将由实物为主向实物与服务消费并重转变,旅游将是消费升级的主要受益行业。但目前我国旅游产品仍以观光产品为主,休闲度假产品总量不足,旅游精品还较少;同时,旅游企业普遍实力小、竞争力弱,旅游产业整体素质不高,还很难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旅游消费需求。 对外开放的扩大为旅游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但旅游业国际化发展水平还有待提高。我国加入WTO以后,旅游市场全面开放。我国广泛参与全球化、区域化活动,成功举办了北京奥运会,即将举办上海世博会,中国日益成为全球关注的热点,旅游业发展的国际环境不断改善。同时,国际化进程的加快也对我国旅游业提出了更高要求。目前,我国缺乏战略性旅游企业集团,旅游产业的网络化、信息化发展水平不高,成功“走出去”的旅游企业不多,还难以充分参与国际规则和标准的制定。建设旅游强国任重道远。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推动了旅游业科学发展,但也要求旅游业必须加快转变发展方式。随着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在全国的深入开展,在新一轮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中,各地普遍把旅游业作为扩大内需、优化结构、增加就业、促进新农村建设的优势产业,为旅游业发展创造了重要机遇。但长期以来受传统发展模式的影响,旅游业也存在着重速度和规模、轻效益和质量的现象,“门票经济”问题比较普遍,旅游产品附加值普遍较低。以来华入境游客人均花费为例,2006年仅为美国的41%、德国的49%、英国的62%,迫切需要旅游业实现集约化发展。 居民收入和休闲时间的不断增加为旅游业发展注入了活力,但休假制度安排和旅游消费政策尚有待完善。按旅游业发展的一般规律,一个国家人均GDP达到3000―5000美元,就将进入旅游休闲消费的爆发性增长期。2008年我国人均GDP已达3000美元,“十一五”期末预计将达4000美元左右。我国居民的休假时间不断增多,包括周末双休、法定假日等公众假期已达115天,部分职工还可享受5―15天的带薪休假,我国已达到中等发达国家的休假时间水平。但由于相关的鼓励和配套措施还有待跟进,目前带薪休假制度并未得到全面落实,假日制度本身也需进一步完善,还需出台一些鼓励旅游消费的政策措施,以更好地满足居民休闲和旅游的需求。
三、新时期大力发展旅游业的几点思考 今后一个时期,旅游全行业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清肩负的使命和责任,着力搞好“五个坚持”,推动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 坚持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充分发挥旅游业扩大消费、拉动内需的功能。按照“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基本要求,引导和鼓励社会各方面资本投资旅游业,不断扩大旅游产业总体规模和整体实力,增加和改善旅游消费供给;推动落实公休假和带薪休假制度,保障公民的休息权;鼓励企事业开展奖励旅游,有计划、有组织地在中小学生中开展修学旅游,为工薪阶层和农民旅游提供更多支持条件;推动适合大众旅游可以承受的门票价格政策,加快落实博物馆、纪念馆、红色旅游景点等社会公益设施的免费开放,深度开发旅游市场,不断拓展旅游产业链,促进旅游产业与其他产业的深度融合,充分发挥其产业关联度高、综合效益好、发展带动力强的特点,力争为国民经济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坚持“以人为本”这个核心,努力满足城乡居民日益提高的旅游消费需求。要以大众旅游为重点,积极开发承载量大、社会效益好的旅游产品,引导发展大众旅游休闲,使休闲成为人民群众日常的生活方式和健康的消费行为。推动社会公益性参观场所减免门票,实现最大多数人群旅游消费权益的普遍化和均等化。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发展高档商务、国际会展业,适度开发邮轮游艇和高尔夫旅游等高端旅游产品和旅游精品,推动中高收入阶层释放旅游消费潜能。发挥旅游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中的产业优势,通过开展寓教于游、寓教于乐的旅游活动,陶冶情操、开阔视野、增加知识、加强交往,促进国民身心健康。 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运作相结合,不断优化旅游业发展机制。发挥政府推动和市场机制两方面的作用,旅游投资、市场开发、产品促销、经营服务等与旅游企业经营行为密切相关的领域,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在政策法规、战略规划、环境优化、市场监管、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安全保障等方面,要继续发挥政府主导作用。要依靠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与支持,加强对中西部地区、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等重点景区和旅游线路的开发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出台金融支持、税费减免、土地利用等政策。与此同时,围绕旅游市场一体化建设,推动实现无障碍旅游,更好地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 坚持深化改革开放,提高旅游业市场化、国际化水平。要进一步破除体制障碍、行政分割和地区壁垒,大力推进旅游市场的公平准入,建立公平、开放、统一的旅游大市场。继续深化国有旅游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推动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旅游企业集团,积极促进个体、私营和中小旅游企业发展,建立专业化分工、网络化发展、体制机制完善的旅游产业体系。要围绕国家扩大开放的战略部署,加强吸引国外大型旅游企业和旅游投资商,积极引进国际先进的管理经验、经营机制和服务模式。加大“走出去”力度,鼓励国内旅游企业积极参与国际市场竞争,逐步提高旅游经济的国际化水平。 坚持综合发挥旅游产业功能,积极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贡献。要抓住国家调整产业结构的机遇,充分发挥旅游业的关联带动功能,通过做大做强旅游产业,促进结构优化和产业升级。大力支持老少边穷和革命老区发展红色旅游、特色旅游,推动实现脱贫致富、兴边富民、造福百姓。要把发展乡村旅游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实施乡村旅游“百千万工程”,在全国培育建设特色乡村旅游100个县、1000个乡(镇)、10000个村庄,推动旅游富民。要依托国家重大战略、重大工程,充分利用荒山荒坡荒滩、戈壁、沙漠、废弃矿山等资源,开发建设一批旅游新产品、新业态,积极服务“两型社会”建设和资源枯竭城市转型,更好地发挥旅游业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积极促进作用。(作者:国家旅游局局长)责任编辑:刘玉辉(原载《求是》杂志2009年第1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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