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2010年全国旅游饭店服务技能大赛
工作方案
国家旅游局于2010年开展“全国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年”系列活动。根据活动方案,全国旅游饭店服务技能大赛将作为提升旅游饭店服务质量的重点活动之一。为使本次大赛各项工作落实到位,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大赛宗旨
本次大赛以“展风采、树形象、促服务”为宗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按照《旅游服务质量提升纲要(2009-2015)》和《2010全国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方案》的要求,全面展示旅游饭店行业取得的各项成果,尤其是从业人员爱岗敬业的精神风貌、娴熟精湛的服务技能,加强人才培养,树立饭店行业服务质量标杆和榜样,促进行业内服务技能交流与学习,强化饭店及从业人员的服务意识、质量意识和标准意识,全面提升饭店员工业务素质和饭店服务水平。
二、组织方式
本次大赛由国家旅游局主办,中国旅游协会、浙江省旅游局协办,宁波市旅游局承办。由主办单位、协办单位和承办单位共同组成“2010年全国旅游饭店服务技能大赛”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组织领导此次大赛活动。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评审表彰组、监审组、接待组。办公室负责大赛的总体组织协调,设在国家旅游局监督管理司。各省级旅游局(委)可成立赛区组委会。
三、比赛项目
客房服务(中式铺床)、餐厅服务(中餐宴会摆台)、餐厅服务(西餐宴会摆台)、调酒师(鸡尾酒调制)。
四、参赛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委)、新疆建设兵团旅游局分别组成一个代表队参加全国的决赛。每个代表队由4名选手(每个项目1名选手)、1名领队、1名教练组成。
五、参赛选手条件
各参赛选手应在本岗位工作满一年以上,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备一定的外语水平和较高的技能水平。
六、比赛内容
1、仪容仪表(10分):主要考察选手的仪容仪表是否符合旅游行业的基本要求及岗位要求。
2、外语水平(10分):主要考察选手的英语口语表达能力,选手与评委进行现场会话,时间约2分钟。
3、现场操作(80分):
(1)中式铺床(时间为3分钟):主要考察选手操作的熟练性、规范性。
(2)中餐宴会摆台(时间为15分钟):主要考察选手操作的熟练性、规范性、美观性。
(3)西餐宴会摆台(时间为15分钟):主要考察选手操作的熟练性、规范性、美观性。
(4)鸡尾酒调制(规定调制、自创调制各为5分钟):主要考察选手操作的熟练性、创造性。
4、饭店工装展示(10分):各代表队4名选手均需参加工装展示,时间为5分钟。
每个选手的最后比赛成绩为上述1、2、3项之和,每个代表队的最后比赛成绩为四位选手的成绩加上工装展示的成绩。
各个项目的“比赛规则及评分标准”及英语参考题附后。
七、时间安排
(一)报名选拔阶段(2010年3-4月)
各饭店根据自身的服务项目和员工情况,筛选确定参加初赛的项目及选手,并通过所在地旅游管理部门向省级旅游局(委)报名。报名参加比赛的单位,要加强相关人员的技能培训和外语培训,大力开展群众性的岗位练兵和技能比武活动,全面提高员工的技能水平和服务质量。
(二)各省初赛阶段(2010年5-6月)
省级旅游局(委)在饭店培训、选拔的基础上,组织开展本地区的初赛,初赛办法由各地自行确定。各地经初赛选拔后组成代表队参加全国的决赛。
(三)全国决赛阶段(2010年7月)
1.时间:2010年7月(预计3天时间)
2.地点:浙江省宁波市
3.费用:各代表队参加比赛的选手(包括领队、教练)的交通费由各代表队负责,比赛期间的食宿、场地、评委、奖品及其他比赛费用由国家旅游局承担。
4、比赛工具和用品:大赛组委会统一提供基本的比赛工具和用品,特殊工具和用品均由选手自备。
5、评委:由大赛组委会从全国不同区域的知名专家中选聘,评审组由5人组成(其中推荐1人担任组长)。
6、监督:为确保大赛的公平、公正,组委会监审组现场监督。
7、宣传:邀请有关新闻媒体现场报道。
决赛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八、奖项设置
(一)单项奖。各个单项奖按选手得分高低均取前10名(允许并列),其中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一、二、三等奖获得者由国家旅游局授予“旅游行业技术能手”荣誉称号。其他选手由大赛组委会授予优秀奖。
(二)团体奖。以代表队总得分排序,取前6名,其中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获奖单位将由大赛组委会授予相应的证书和奖杯。
(三)组织奖。大赛设组织奖若干名。组织奖根据各代表队组织发动范围、初赛情况、赛场纪律、文明礼貌等情况考核确定。
九、工作要求
2010年全国旅游饭店服务技能大赛是2010全国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的一项重点工作,各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各旅游企业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充分发动,精心组织,加强宣传,积极参与。要以举办技能大赛为契机,切实推动旅游企业的岗位练兵、技能比武和业务培训,全面提升旅游饭店服务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