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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2010中國旅遊教育展暨旅遊人才開發合作

發布時間 2013-04-16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旅遊局(委):

  根據國家旅遊局《關於舉辦2010中國旅遊產業節的通知》(旅辦發[2010]57號)和《2010中國旅遊產業節總體方案》,在2010中國旅遊產業節期間將首次舉辦“中國旅遊教育展暨旅遊人才開發合作洽談會”,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時間、地點
  2010年9月26日至29日 天津梅江會展中心

  二、 參展規模及參展對象
  教育展區共設150個展位。參展對象:一是具有較強代表性的旅遊院校(係)、旅遊職業教育集團和旅遊培訓機構;二是具有一定規模和區域影響力的旅遊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包括人才市場、人才網站和獵頭公司);三是首批全國旅遊人才開發示範試點單位和人才開發有特色的其它相關旅遊企事業單位。

  三、主要內容
  分為教育展和研討洽談會兩部分,充分展示我國旅遊教育與人才開發取得的成就,探索旅遊人才開發合作新模式。

  (一)教育展部分
  1、序展:介紹全國旅遊教育、培訓與人才開發概況和對外合作交流成果,重點展示全國性旅遊教育教學指導機構、旅遊教育協會、旅遊人才開發協作聯盟和研究機構取得的成績。
  2、地區展:以省(自治區、直轄市)為單位,分區展示區域內旅遊教育、培訓及旅遊人才交流的成果,重點展示具有較強代表性的旅遊院校(係)、旅遊職業教育集團、旅遊培訓機構和本地具有區域影響力的人才市場、人才網站和獵頭公司及有特色的地方旅遊人才開發示範試點單位取得的成效。
  3、全國旅遊人才開發示範試點單位展:展示首批23家全國旅遊人才開發示範試點單位取得的成果。

  (二)研討洽談會部分
  1、舉辦“中國旅遊教育創新發展研討會”,邀請業界權威人士做主題報告;
  2、組織召開“全國旅遊人才開發合作洽談會”,搭建旅遊部門與旅遊院校合作、旅遊院校與旅遊院校合作、旅遊院校與旅遊企業合作及旅遊人才開發區域合作的平台,簽署旅遊人才開發合作協議。

  四、參展方式
  國家旅遊局根據全國旅遊教育資源的區域分布情況為各地免費提供125個標準展位(展位分配見附件一),以省(自治區、直轄市)旅遊局為單位統一組團參展,統一負責本地區展位的設計和布展工作。

  五、費用
  各代表團人員住宿由教育展秘書處統一聯係安排,往返交通費、食宿費,設計布展費及其它費用由各參展單位自理。

  六、相關要求
  1、各地接此通知後,要製定本省(區、市)組團參展方案(包括設計和布展方案),認真進行動員部署,落實展位分配計劃,組織參展單位報名。
  2、要認真準備參展的宣傳資料。參展單位的展板製作需圖文並茂,鼓勵參展單位利用多媒體、實物、實操等多種方式展示其特色和成就。
  3、首批23家全國旅遊人才開發示範試點單位由各相關省(市)旅遊局統一報名,國家旅遊局單獨設展。
  4、各地要指定專人負責本地區、本單位的參展組織與聯絡工作,並於2010年6月9日前將負責人的單位名稱、姓名、職務、地址、郵編、電話、傳真、電郵等聯係方式通過郵件或傳真上報人事司人才開發處和教育展秘書處。
  5、各地於2010年 6月 25日前將展位回執和參展方案報送人事司人才開發處和教育展秘書處。
  6、參加“中國旅遊教育創新發展研討會”和“全國旅遊人才開發合作洽談會”的具體事宜另行通知。

  國家旅遊局人事司人才開發處聯係人:湯利華 耿東明
  電 話:010-65201925/1923
  傳  真:010-65201900
  E-mail: pxc@cnta.gov.cn
  教育展秘書處(天津市旅遊局)聯係人:褚惠生 柴 麗
  電  話:022-28369426 88371930
  傳  真:022-28138224
  E-mail: tjtour28369426@163.com

  特此通知。

 

  

二○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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